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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出现两种新行为:利用网络销售商标侵权的商品,使用的商品标注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除此之外还有多种网络商标,电子商标侵权形式。
2012年年底,某教育发展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国内淘宝网正在大量销售的未经某教育发展公司授权的相关产品的教材及软件进行打击。经过数天的调查取证,我公司掌握了售假网店的大量证据,并向售假窝点所在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工商分局接到我公司投诉,确定在其管辖区域内有个经营户刘某在网上销售的书籍和光盘产品侵犯了某教育发展公司的注册商标。
后经调查发现,刘某于2011年初,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就在网上购买标注有该商标书籍的PDF文件电子文档和光盘资料电子档,并委托他人制作成纸质书籍等在其开设的网店销售。至案发时,已实际成交金额659838元,尚有部分库存书籍和光盘等。根据《商标法》相关条例,当地工商部门给予刘某罚款40万元和没收全部侵权商品的处罚。